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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制度

一.防火: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关规定妥为保管。在使用电炉、蜡烛、酒精灯等明火时,要有人值守。随时检查电器线路、通风设备,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;遇到由电路故障起火时,要马上切断电源,并用灭火器及时灭火。实验室内禁止抽烟。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,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、处置,发生火灾主动扑救,及时报警(电话119)。

二.防盗:实验室仪器,定位定柜整齐放置,贵重、民用性强及零星小件物品须上锁保管;离开实验室前关好门窗,拉好窗帘,关好卷帘门。发现被盗或破坏,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及主管领导。

三.防毒:对有毒物品,应保存在封闭容器内,由专人保管,在使用时须特别防护。

四.防水:随时关好实验室中的水龙头,以防淹水;并经常通风、保持实验室干燥,避免仪器设备受潮、霉变。

五.节假日前由实验室安全员会同全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。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。

六.实验教师应熟悉并按有关专项安全规则执行:如(1)电器安全规则,(2)易燃气安全规则,(3)高压气瓶安全规则,(4)消防规则,(5)防毒规则,(6)防辐射规则,(7)防爆规则,(8)传动设备安全规则,(9)一般急救规则。

楚雄师范学院物理实验室。

楚雄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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